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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早期一句廣告詞:「只要我喜歡,有甚麼不可以」。當時這句話引起了一些爭議,但也反映出時下一般青少年的一些心態,就是只要自己喜歡的事,不管他人的感受如何,也不在乎別人的權益是否受到傷害,反正,只要我喜歡,就沒有甚麼不可以做的。因此,有些人抱著這種想法,即使傷害到對方也不覺得有何大礙,惡性循環的結果,讓時下的青少年在犯罪的邊緣行走著而不自知。


網際網路發達造成資訊爆炸的現在,人們取得資訊不再像以往那般的侷限於圖書館或某些資訊單位。人們只要坐在家中的電腦前面,透過網際網路就可以取得各國的資訊。從好的方面來看,人們藉由通訊就可以獲得所需的資訊;但從負面來看,因為網路的無遠弗屆,在網路上許多非青少年這個年齡層所能了解或清楚分辨的資訊,青少年卻能輕易的取得。在其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及社會歷練不足的情況下,往往會被這些資訊所誤導。另外,從交通部對本島有線電視的普及率的調查,本島有線電視普及率從82年度起的45.7﹪開始,至92年度已竄升至84.8﹪,足見台灣每個家庭幾乎都有有線電視。然而,因為有線電視頻道甚多,節目品質難以控制;而且許多電影台全天播放各種分級的節目,雖然播放前會告知這屬那一種級的節目,但是,因為都在家裡收看,電視的選擇權掌握在收看電視的人,而收看電視的人卻難以掌控是哪個年齡層,在這種情況下,青少年往往就會收看到非他這個年齡層應該看的畫面及劇情,但是,這些畫面卻在長期收看後,深烙在青少年的潛意識中。諸如時下青少年最喜歡收看的偶像劇,偶像劇的內容時常為了要突顯偶像的角色,刻意在劇情上添加一些打鬥或廝殺的場景,讓戲劇更有張力,藉以刺激高的收視率。但是這些節目映入青少年的眼簾時,因為對偶像的崇拜心理,因此往往會把這些煽情的劇情當真,甚而學習偶像在劇中那種英雄角色。即使他知道劇情不是這麼的真實,但在每天肥皂劇刷洗下,其實有許多不實的劇情已經漸漸內化成他的行為意識,但是自己卻不容易察覺。如86年竹東發生13位青少年凌虐依名少女致死一案,13位青少年為了一些事端要教訓一位少女,結果造成該少女死亡。13位青少年發現該少女死亡後,便將其屍體丟入水溝中。後來經警方深入追查後發現幾位青少年涉嫌重大,後來從這幾位青少年口中追問出共有13位青少年一起參與此案。警方在偵訊過程因為不解為何他們這麼殘忍的對待這位被害人,結果在訊問過程中,其中幾位青少年的回答讓警方真是哭笑不得,經方問他們:「你們怎麼這麼殘忍的打死對方」,結果他們回答:「我怎麼知道會打死他,我看電影那些拿球棒打人,被打的人也沒怎樣啊」。聽到這樣的回答,如果你是那些青少年的家長或是親友,不知各位有何感想?除了為這一群因為無知而犯罪的青少年感到惋惜外,我們是不是應該深思一下,在媒體這般氾濫的情形下,如何去教育孩子、引導孩子建立一個正確的人生態度,一個對媒體解讀的能力,是否更為重要呢!否則,一位天真無邪、社會歷練不足的青少年,就因為受到媒體錯誤的引導而誤入歧途,這不但是家庭的不幸,更是社會的不幸。


上面所述主要是從媒體及網路資訊帶給青少年的一些問題的探討,當然,青少年造成某些行為上的偏差,絕不是只有這個層面。其實,學校的教育環境給孩子的感受,也是造成孩子一些想法轉變的重要因子。特別是在國中階段的這群孩子,現在九年一貫所稱的79年級生。這個階段的學生,除了因剛從小學教育歩入國中教育,在課程難易上有很明顯的差異外,另外,年紀的增長與思考的轉變也是因素之一。在接受許多外界資訊刺激下,許多似是而非的觀念,因為缺少社會的經驗,青少年很容易作主觀直覺的判斷,而這種判斷,往往是沒有甚麼特殊的理由或是支撐其判斷的立論根據,因此,所做的一些決定充滿了許多情緒性的因素。如果再加上在學校的求學過程若經常遭遇挫折或受到老師、同學的排斥,將使青少年在學校的學習喪失信心,在得不到肯定與認同時,就可能轉向校外來獲得認同,在這樣的情形下,很容易使一群同病相憐的人,形成一個團體。因為彼此境遇相同,所以在團體中,每個成員都有高度的認同感,同時也覺得在這團體中能找到自己的一片天。在這種情境下,團體中的成員與學校距離愈來愈遠,甚而離開學校。離開學校後,因為缺乏經濟的奧援,因此很容易就加入幫派組織來尋求依靠。在幫派中個人除了覺得受到肯定外,另外,幫派能作為其行為的支撐也是重要的因素。加上彼此間以義氣來互相稱兄道弟,更讓這群青少年覺得為組織付出確有其正當性,因此,即使犯罪,他們也不覺得有甚麼不對。舉個法官審問一個青少年殺人過程為例:法官:「你為甚麼拿石頭打他?」青少年:「他欺負我朋友!」法官:「他打你朋友關你甚麼事?」青少年:「因為他們都是歸我管的!」法官:「你知道你的行為很殘忍嗎?」青少年:「我怎麼知道會打死他!」法官最後搖搖頭。從上述的例子很清楚的可以了解,青少年對是非的一知半解及被幫派的利用,對於自己不對的行為也沒有任何的罪惡感的情形下,我們是否也要深思一下對這群迷失的青少年,是否應該在給多一分溫柔的關懷呢?


在許多的研究看來,青少年犯罪另一個很重要的因子就是破碎的家庭。因為常目睹父母親婚姻暴力行為,或是父母本身的道德不良甚而犯罪行為,在這種冷漠、敵對的環境下成長,造成青少年心理的痛苦、無助與孤獨,因此,非常容易因為情緒上難以得到紓解,而衝動的犯下難以挽回的錯誤。所以,在家庭中父母親如何扮演好家長的角色,似乎是現在為人父母的應該重視問題。


綜觀青少年在這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,除了反映出社會的一些現況外,也同時告訴了我們,不良的社會風氣及許多造成青少年行為偏差的環境因子,對於青少年而言是個極具殺傷力的因素。因此,我們在了解影響青少年行為的相關因素後,是否應該更要發揮一些道德的力量,來協助青少年把這些不好的因子來改善,甚而剔除。這樣,才能讓青少年在一個善的循環中得到正確的指引,進而能導引出正確的人生經驗與人生的態度,如此,青少年才不會在無知的情況下犯錯。青少年問題減少,相對的社會就不會付出太多的成本,家庭的問題也就會相對的降低。我想,這樣才能創造出和諧的社會,青少年也才能真正的走出自己的路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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